
中国女性受“温、良、恭、俭、让”等传统观念的浸淫,人前总是一副谦卑、温顺、典雅、秀美的姿态。民国学者辜鸿铭认为,看一种文明,首先要看这种文明养育了怎样的男人和女人。中国女性的古典美,恰恰是东方文明“博大、朴素、深沉”的特性使然。
锁在深闺人未识。古代女性“大门不出、二门不迈”的生活环境,自然给她们平添了几分神秘感。世代繁衍的红粉佳人,是否只能充当玲珑的花瓶和美丽的玩物?显然,女性绝不甘当生活的旁观者,虽说男权社会从不主张女子登堂入室,但是,流淌着青春热血的女性,仍在低垂的帷帘背后,过自己有血有肉、有情有义的生活。
古代中国把“性”妖魔化。朱唇皓齿的女性自然是张不开嘴了,即便地位显赫的男人,也惯于三妻四妾、寻花问柳,女性在他们的人生中往往是“房中术”的道具、“采补术”的药渣。殊不知,中国女性,同样不掩盖自己的七情六欲,她们在狭小的生存空间,悄悄地扯起了“爱”的旗帜,尽管仍旧躲躲闪闪,甚至有几分变态和猥亵,毕竟,追求自由和幸福的举止,充满了现代意味。
确实爱得有几分变态,一句话,全是世道给逼的。无法通过正常渠道,淋漓尽致地表达情爱,也只好在机会临头时,毁灭性地补偿。正像南唐后主李煜在《菩萨蛮》中描写的那位偷情的小姑娘:“画堂南畔见,一向偎人颤。奴为出来难,教郎恣意怜。”话里话外,弥散着一种露骨的“黄色格调”,但细细品味,此类情境仍属于“健康的裸露”。如果抛开《金瓶梅》、《肉蒲团》、《灯草和尚》这些古代禁书“夸张的纵欲”,那么,中国女性的情爱,太艰难了。唯其艰难,才呈现出几分深刻、一点变态。残害肉体的做法,除去中国女子的“裹小脚”、“扎耳眼”之外,还有印度女子的“穿鼻环”、“挂唇环”,以及非洲上亿女性的“割阴术”。文化风俗使然,谁也无可奈何。此外,为了爱,为了情,中国古代女性甘愿牺牲冰清玉洁的完美肉体,她们蛾眉微蹙、杏眼低垂,心甘情愿地接受了一种近乎宗教仪式的切肤之痛。
第一大切肤之痛便是守宫痣。从古至今,中国人的灵魂深处都有根深蒂固的“处女情结”。为了证明“处子之身”,花季少女不得不守身如玉,甚至护持清白到了“战战兢兢,如履薄冰”的地步。金庸在《射雕英雄传》里提到,小龙女白嫩的臂膊上有一颗红艳欲滴的“守宫痣”,后来,她昏昏沉沉,被全真教弟子尹志平奸污了。小龙女错把尹志平当成了心仪已久的杨过,故此,才半推半就地顺从了。一番云雨过后,她的胳膊上的红痣竟然神奇地消失了。原本以为是杜撰,后来,读到唐朝诗人李贺的句子:“烛火高悬照纱空,花房夜捣红守宫。”看来这种奇妙的红点儿,确乎存在。
那么,胳膊上点一枚红痣,就是处女吗?其实,守宫,是壁虎的别名。晋朝《博物志》记载,如果用朱砂喂养壁虎,壁虎全身会变赤。吃满七斤朱砂后,即可将壁虎捣烂,然后,点在女人的肢体上。这东西很顽固,颜色历久弥新,只在发生房事后消褪,因此,取名“守宫砂”。可惜,各类医书文献都不见明确记载,点“守宫痣”的姑娘即便有,也属实验阶段,并非大规模的“临床期”。尽管如此,男人们仍对这种简便易行的辨别方法,情有独钟。
第二大切肤之痛就是烧情疤。寺庙中的和尚在头上烧疤,俗称“戒疤”,代表修行;情人在身上烧疤,叫做“情疤”,表示归属。当然,“情疤”往往在女性身上烧,一般在乳房、大腿或下部等极其隐秘的地方。除非有肌肤之亲,外人是难以看到的。通常女性主动提“烧情疤”的要求,表示“我是你的人了,一辈子跟你死心塌地”;也有男人威逼利诱的,证明“你是我的人了,今生今世对我忠心耿耿”。
在《金瓶梅》等明清小说中,有两种“烧情疤”的方法:一是将草香直接插在女体上,香烧到了头儿,便灼伤皮肤,留下疤痕;二是把铜钱烧红,在身子烙出死纹。除了自然烧成的疤痕、创面,也有的烧灼男子姓名或其他字样。女性在这种“施虐”的游戏中,颇有几分“献身”、“追随”的意味。
《金瓶梅》中的西门庆欲海无边,把快乐建立在女人的痛苦之上,最喜欢做的活儿就是“烧情疤”。他随身带有多种淫器和春药,供随时纵欲。每每在得手后,从不会忘记在女人身上留下曾“到此一游”的标记,上演“烧情疤”的淫戏。《金瓶梅》第78回有一段西门庆与如意儿纵欲时有一段描写:
西门庆道:“我儿,我心里要在你身上烧柱香儿。”如意儿道:“随爹拣着烧。”西门庆令她关上房门,把裙裤脱了,仰卧在炕上。西门庆袖内还有烧林氏剩下的三个烧酒浸过的香马儿,撇去她抹胸儿,一个坐在她心口内,一个坐在她小肚儿底下,一个按在她的毡盖子上,用安息香齐点着。又取过镜台来,傍边照看。须臾,那香烧到肉根前。夫人蹙眉啮齿,忍其疼痛,口里颤声柔语,哼成一块,没口子叫:“达达爹爹,罢了我了,好难忍也。”
这里的烧香就“烧情疤”。被西门庆搞到手的女人,不只是如意儿、王六儿让他烧,就是官宦人家出身的寡妇林太太,委身于西门庆后,也愿意让他在自已身子上留下偷情的印痕。
第三大切肤之痛则是刺纹身。刺纹身,又叫做刺青,就是用带颜色的针,刺进皮肉底、皮肤表面呈现出图案或字眼来。其实,最早听说的刺青,是“岳母刺字”的故事,这似乎是说在身体上刺上一句永久性的爱国口号和时尚标语,便可成为流芳百世的英雄人物。女性身上的刺青,自然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展示,也表达不了什么高远的志向,其主要功能还是纪念情感。
古代中国有一种“黥刑”,即在犯人面额上,刺上永久性的文字,表示这人曾经是个罪犯。古典名著《水浒传》中,宋江、林冲的脸上都曾经留下这种表示朝廷罪犯的烙印。古埃及则利用刺青来区分社会地位,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妇女,流行在唇部文上红色,酷似现代人文唇。除了原始部落的纹身习俗外,中国最早的女性刺青,当属武则天的御前才女上官婉儿。由于上官婉儿和武则天的男宠过于亲昵,被醋意大发的武则天狠狠地刺了一剑。上官婉儿美丽的额头上从此便留下一块皮肉外翻的疤痕。为了遮羞,上官婉儿把伤疤修整为梅花的形状,再点上几滴娇艳的朱红,随即成为“梅花妆”。上官婉儿毕竟是一代才女,这个将错就错的创意,反倒成了时尚美,惹得满城争相效仿。古代少女并不喜欢刺青,毕竟一针下去,要终生相伴;但是为了情郎喜欢,纵然有风险,也就认了。这种表达情爱的隐私行为,一直传承至今。
古人说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。”应当小心翼翼地呵护,切不可轻慢。但传统女性,敢于点“守宫痣”、“烧情疤”、“刺纹身”,哪里来的胆量?说起来,不是爱的驱动,就是为情所困。其实,《红楼梦》里那首《好了歌》早就把世道人心唱绝了:“君生日日说恩情,君死又随人去了。”不论是“守宫痣”也好,“烧情疤”也好,还是“刺纹身”也好,这些有形的“疤痕”,只不过是男权社会强加在女性身上无形的枷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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